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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見 問 題


Q01.血緣關係鑑定可以鑑定哪些項目?
Q02.哪些情形需要進行血緣關係鑑定?
Q03.哪些檢體可以用來作鑑定用?
Q04.坊間有部分作親子鑑定機構,只做九個點位,收費也較低,是否一樣準確?
Q05.如果鑑定結果需要上法院訴訟,程序上該如何進行?
Q06.來台依親,程序上該如何進行?
Q07.鑑定報告書的效力,是否可以被法官或境管局採認?
Q08.檢驗結果出現一個點位不合,是否就判定沒有親子關係?
Q09.若只是要先留存檢體的DNA證據,那該如何處理?
Q10.送檢的檢體,該如何保存?
Q11.結婚或再婚,未滿302天內出生之新生兒,要辦理出生登記,法院要求出示親子鑑定報告,程序上該如何處理?
Q12.如果我僅需要知道胎兒的血型是否所有的手續和親子鑑定一樣?
Q13.我是B型,我老公是O型但馬偕醫院檢驗科林媽利醫師有篇報導說若是亞孟買血型有可能會生出A型的寶寶因為我的孩子就是A型的,所以我想問O型與B型的夫妻真的會生出A型的孩子嗎?
Q14.想請教一個問題。如果父母為A,B型血型,所生子女為A*1,B*1,O*2.基中一子女為O型,並已結婚,如果他先生為O型,他所生的子女會都是O型嗎?或者會遺傳父母的血型A或B(隔代遺傳)

Q15:我剛剛懷孕,想要確定胎兒的父親,是否可以進行親子鑑定?
Q16.剛出生的嬰兒及小孩怕抽血,有無其他採樣方式?
Q17:只採口腔細胞,沒有抽血,會不會影響鑑定的準確度?
Q18:往生者是否可以進行血緣鑑定?
Q19:由委託人自行提供檢體送驗會有何種風險?


Q01.血緣關係鑑定可以鑑定哪些項目?

答︰目前可以進行的鑑定項目有︰
一、父子(女)、母子(女)之親子關係鑑定
二、祖孫血緣關係鑑定
三、叔侄甥舅姑姪血緣關係鑑定
四、兄弟姊妹血緣關係鑑定
五、產前親子鑑定
六、往生者血緣鑑定
七、性侵害胎兒或流產物DNA鑑定(存證)
八、DNA鑑識

Q02.哪些情形需要進行血緣關係鑑定?


答︰
一、 小孩申報戶口、更改生父生母或更改姓氏,需DNA鑑定證明。
二、 移民時需血緣DNA證明,完成入國籍程序。
三、 透過DNA鑑定確認血緣關係,以合法繼承。
四、 需正式DNA鑑定文件進行法律訴訟。
五、 父親懷疑而想進一步的確認小孩與他的關係。
六、 祖父母懷疑孫子之血緣,直接比對祖孫關係。
七、 女子未婚懷孕或生子,透過血緣鑑定確認親子關係。
八、 懷孕後生產前,為確認胎兒之生父。
九、 性侵害之流產物DNA存證。
十、 利用DNA鑑定分析確認未知檢體是否出自同一個人。
十一、 往生者留存DNA鑑定資料,以確保後續遺產繼承問題。

Q03.哪些檢體可以用來作鑑定用?

答︰
一、標準檢體︰血液(EDTA採血管,2-3 c.c.)、口腔細胞(以口腔棉棒採檢)。
二、特殊檢體︰胎兒羊水、胎兒絨毛、流產物、事後衛生紙、煙蒂、牙刷、精液、精液斑、衛生棉墊、頭髮(3-4根,用拔的且有毛囊)、吸管…等非標準檢體之種類。

Q04.坊間有部分作親子鑑定機構,只做九個點位,收費也較低,是否一樣準確?

答:國際的DNA鑑定是以CODIS系統為標準, 規定DNA鑑定系統中至少需有十三個點位以上, 若只用九個點位, 並不符合國際之鑑定標準,如此可能會導致檢驗結果誤判之情形, 本院採用最新的15個基因點位系統, 總排除率可達百億分之一, 為目前世界公認最準確的鑑定系統.

Q05.如果鑑定結果需要上法院訴訟,程序上該如何進行?

答︰一般而論,如果需要有法律效力的鑑定,應遵從本院的採檢流程,受檢者必須親自前來本院採檢,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由本院專業的人員採檢及存證,以供簽發正式之鑑定報告書及診斷報告書。

Q06.來台依親,程序上該如何進行?


答︰來台依親,當事人及大陸的親人必須親自前來本院,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本國人請攜帶身分證,大陸人士請攜帶入台證),遵照本院之標準程序進行採檢,本院始得簽發正式之鑑定報告書。

Q07.鑑定報告書的效力,是否可以被戶政機關法院或移民署採認?

答︰本院為衛生署評核通過之親子鑑定實驗室,亦是中華民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合格之親子鑑定醫學實驗室,因此目前本院簽發之鑑定報告書,皆可獲得戶政機關、法院及移民署的採認。

Q08.檢驗結果出現一個點位不合,是否就判定沒有親子關係?

答: 這是一個需要進一步說明的問題, 根據統計, 每個人的每個基因點位的突變機率約為1/1,000, 因此發生一個點位不合的情形有可能是因為基因突變而非親子不合, 在本院平均80-100個委託案例中, 就會遇到此種一個點位不合的情形,進一步檢驗更多的基因點位,可以確知該不合點位是因為基因突變所導致, 或是有更多的不合點位出現, 若屬前者, 指數達99.9%以上, 本院會判定該親子是吻合的, 若出現更多不合點位,則判定親子不合.

在許多坊間的鑑定單位會將一個基因點位不合直接判定親子不合, 此報告的可信度仍值得商榷.

Q09.若只是要先留存檢體的DNA證據,那該如何處理?

答︰通常,檢體若屬於細胞組織類,請以乾淨容器盛裝並冷藏保存即可,『切勿』浸泡於任何防腐劑中。若屬於棉棒、事後衛生紙、棉墊…等,請乾燥後冷藏,避免有其他檢體的污染。

Q10.送檢的檢體,該如何保存?

答︰
標準檢體︰
    1. 口腔上皮細胞【以口腔棉棒採檢,棉棒須乾燥保存。】 
    2. 血液2-3ml,以紫頭EDTA採血管採集【室溫保存寄送即可】。 

特殊檢體︰
    1. 羊水【10ml以快遞寄送,並請取得母親血液供比對之用】
    2. 絨毛【10mg請取得母親血液供比對之用】
    3. 臍帶血【1ml請取得母親血液供比對之用】
    4. 精液或精液斑【精液請冷藏,精液斑如沾有精液之衛生紙,須乾燥保存】 
    5. 陰道棉棒【須乾燥保存】
    6. 血跡【連同所附著之物品一起送驗】
    7. 毛髮【3-4根,需有髮根(毛囊)。】
    8. 組織【5mm3冷凍或冷藏保存,或置於PBS buffer中冷藏保存】
    9. 其他特殊檢品,請來電洽詢。

Q11.結婚或再婚,未滿302天內出生之新生兒,要辦理出生登記,法院要求出示DNA親子鑑定報告,程序上該如何處理?

答︰請委託人(新生兒的親生父親)親自帶新生兒及證件(委託人身分證及出生證明)前來本院,由本院進行親子鑑定檢驗,約5個工作天,本院會簽發親子鑑定報告書及診斷書,委託人再攜至法院,由新生兒之母親進行否定前夫與新生兒之親子關係之訴。

參考法條︰
1. 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八十九條之一(否認子女之訴) 否認子女之訴,由夫起訴者,以妻與子女為共同被告;由妻起訴者,以夫與子女為共同被告。前項起訴,妻或夫死亡者,以子女為被告。 
2. 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九十一條(再婚所生子女確定其父之訴之當事人)就母再婚後所生子女確定其父之訴,母之配偶及前配偶互為被告。 由子女或母起訴者,以母之配偶及前配偶為共同被告;母之配偶或前配偶死亡者,以生存者為被告。

Q12:如果我僅需要知道胎兒的血型是否所有的手續和親子鑑定一樣?


A: 我們這兒有驗胎兒的血型基因型,也就是:大A小a(Aa)、大B小b(Bb)這種血型的基因型。你還是一樣要至本診所進行絨毛採樣或羊膜穿刺(視胎兒週數大小而定),驗胎兒的血型基因型。

Q13: 我是B型,我老公是O型但馬偕醫院檢驗科林媽利醫師有篇報導說若是亞孟買血型有可能會生出A型的寶寶因為我的孩子就是A型的,所以我想問O型與B型的夫妻真的會生出A型的孩子嗎?

A: 理論上可能,但機率非常低,可能小於萬分之一的機率,大部份為親子關係不合,建議作DNA血緣關係鑑定。

Q14: 想請教一個問題。如果父母為A,B型血型,所生子女為A*1,B*1,O*2.基中一子女為O型,並已結婚,如果他先生為O型,他所生的子女會都是O型嗎?或者會遺傳父母的血型A或B(隔代遺傳)

A: 子女都是O型,不會是A或B型。
(除非先生有一種很罕見的基因突變,使他雖然是A、B或AB型,但表現出來為O型, 請詳見柯滄銘醫師之專文)

Q15:我已懷孕,想要確定胎兒的父親,是否可以進行親子鑑定?

A: 可以,於懷孕滿十週進行絨毛採樣或懷孕滿十六週進行羊膜穿刺,取得胎兒檢體,再與假設父親進行比對。同時,孕婦本人需同時抽血或以棉棒採口腔細胞一同比對,以排除母體污染。絨毛採樣及羊膜穿刺,需由合格的婦產科醫師進行。

Q16.剛出生的嬰兒及小孩怕抽血,有無其他採樣方式?

A︰本院是比照國際標準,以專用的口腔棉棒採樣,請參考[採檢方法],剛出生的嬰兒或小孩也有專用的小採樣棒,不需抽血,同樣準確。

Q17:只採口腔細胞,沒有抽血,會不會影響鑑定的準確度?

A: 請您放心,同一個體全身上下的細胞DNA都一樣,源自一個授精卵,因此,不論抽血或是採口腔細胞,都可以正確的分析DNA型別,出具準確的鑑定報告書。

Q18:往生者是否可以進行血緣鑑定?

A: 可以,但需在往生者火化或土葬前,提前聯絡本院安排法醫前往採樣。請先準備好一份往生者的死亡證明正本及兩吋相片一張。

Q19:由委託人自行提供檢體送驗會有何種風險?

A: 
一、因送檢的檢體品質難以預知,可能會發生以下問題:
     a. 有些殘留的DNA太少,低於儀器的靈敏度,無法分析。
     b. 有些檢體污染到第二人或第三人之DNA,產生多重訊號無法釐清。
     c. 有些檢體保存不當,使得檢體腐敗或裂解,DNA無法分析。
     d. 有些檢體中存在檢驗的抑制物,使得檢驗失敗。
二、委託人自行提供的檢體,比對的分析報告僅供個人參考,無法提具為法律用途。
三、前述檢驗失敗時,會出具未檢出之分析報告,若需重驗,得重新繳費。

 

文件下載

DNA鑑定受檢者資料表(doc, pdf)
口腔棉棒採檢說明(doc,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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